决策解析
国家监察制度研究项目评审暨监察法学科建设研讨会在京举行
发布人:  发表时间 : 2019-12-02  浏览 : 1961


视讯中国.为民网【融媒体记者 杨 剑 马少猛 】2019年11月30日,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研究”结项评审暨监察法学科建设研讨会在北京万寿宾馆举行。项目首席专家、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湘潭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建雄汇报结项成果,湘潭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廖永安介绍了湘潭大学监察法学科建设的有关情况。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党校、中国法学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史与文献研究院、人民日报社、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湘潭大学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学者五十余人参加会议。项目评审专家姜明安、王均伟、谢鹏程、吴戈、孙璐对项目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建议。张新宝、蒋来用、李勇等专家学者对湘潭大学监察法学科建设发表了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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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以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为依据,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围绕着梳理国家监察体制的理论逻辑和法理依据,破解监察模式旧有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对于科学设置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机构、职能机构和监察职能,健全国家监察运行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与相关执法、司法部门工作衔接机制,外部监察机制等改革目标和任务,围绕这些目标和任务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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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在致辞中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研究课题组主要由湘潭大学法治反腐研究团队组成,该团队是根据中国法学会的批复,由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与湘潭大学共建的研究机构,与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一体运行。该课题研究团队先后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反腐败战略思想研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机制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研究”等多项国家重大课题。几年来,在国家反腐败职能部门的支持下,在中国法学会的帮助下,通过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外聘国内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专家为研究人员这样的方式,不断壮大研究队伍,在《求是》杂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文摘等高级别刊物上先后发表与反腐败相关的文章200余篇,出版了反腐监察相关的理论专著或实务操作指南10余部,研究成果数量不断增多、质量不断提升,研究成果先后获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湖南省第十三届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省部级科研奖励10余项。课题组为构建机构设置科学、人员配备合理、装备手段先进,具有强大战斗力、威慑力和公信力的反腐败国家权威机构,推进党内执法与国家执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形成,贡献了课题组的智慧。希望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及湘潭大学法治反腐研究团队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在司法治理和司法反腐的领域,同国内各高校,各研究机构开展更加紧密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发展,共同提高,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更新、更大的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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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主任、原副检察长朱孝清在致辞中说,以吴建雄为首席专家的课题组,善于贯通政治语言和法律语言,这是非常难得的,也是很少见的。正是因为能够贯通这两套语言体系,才能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才能使影响力日益深远。课题组以30余万字的《监察法学论纲》为项目结项成果,意义重大,特点鲜明。一是研究视野开阔。该课题研究既追溯了我们国家所独有的秦汉开始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又分析了外国十多个国家的数种监察模式,运用了法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念,研究视野非常开阔。二是理论厚重。全书由三大部分组成,分总论、分论、余论。正因为有理论的厚重感,称之为监察法学论纲就当之无愧,名副其实。三是富有创新。书中创新性地提出来“司法二元论”“反腐立法一元论”等观点,对“监察法的中国话语”的论述也具有创新性。四是阶段性成果丰硕。自立项以来,课题组已经在《求是》杂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文摘等高级别报刊上发表了很多阶段性成果,还出版了著作成果。朱孝清希望《监察法学论纲》专著能够早日问世。

围绕项目主题、学科建设、教材出版,刘晖、高自龙、陈波、潘信林等专家学者进行了发言。教育部教材局潘信林认为,课题组的监察法学科建设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结项成果《监察法学论纲》及时回应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部好教材。党中央重大决策是人民的呼唤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能够及时回应,是专家学者的职责所在。《监察法学论纲》的成功出炉,值得广大专家学者学习。二是《监察法学论纲》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支持的好教材、好典型,值得高度评价。三是该成果是科学总结中国监察实践,尤其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总结的一本好教材。四是《监察法学论纲》具有开拓性、创新性,是监察法学学科开路拓荒的好教材。五是希望《监察法学论纲》能够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的重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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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原组长、湘潭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莫文秀,对会议进行了总结。莫文秀指出,本次会议是在全党全社会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大背景下召开的,研讨的主题与党和国家推进“中国之治”现代化伟大战略密切相关。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语境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立项以来,经过艰苦的科研攻关,课题组取得了一系列的阶段性成果,形成了30多万字的研究报告《监察法学论纲》。各位著名的专家学者对这项课题的研究成果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同时,还发表了很多非常有价值的真知灼见。

就监察法学学科建设的问题,莫文秀提出几点看法。首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的研究,创立监察法学学科是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需要。监察法学是以监察法律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监察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具有治官治权特质的反腐败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源头性和引领性的重要地位,创立监察法学学科,是《监察法》在法律体系中的源头性、引领性的地位所决定的,是克服学科构建短板,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的必然要求。第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研究,创立监察法学学科,是促进法学学科领域守正创新和培根筑魂的需要。如何在多元化的学术思潮中守正创新,在学科建设和教育中培根筑魂,牢牢把握党的主张和主导价值观,是学科建设的核心问题。创立监察法学学科,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守正创新和培根筑魂的必然要求,是法学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集中体现,是把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落实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教育的具体体现。第三,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的研究,创立监察法学学科,是实现反腐败斗争规范化、法治化的需要。以立法体例的科学性,立法逻辑的严密性,立法规范的完整性,较好地体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法治反腐战略。

莫文秀希望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湘潭大学法治反腐研究团队及广大专家学者,要为形成完备的反腐败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反腐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反腐监督体系、有利的法治反腐保障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由湘潭大学党委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盛明科主持。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法宝、秘书长牧歌、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蒋承刚、副秘书长刘耀华和康智及姜洛等一批特聘研究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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