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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法学会法治反腐研究会2020年主题年会在岳阳举行
发布人:夏亚  发表时间 : 2020-11-10  浏览 :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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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畔聚英才,学术盛宴浩三湘。
2020年10月25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高峰论坛暨2020年湖南省法学会法治反腐研究会年会在岳阳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主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朱孝清,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龚佳禾、湖南省法学会、岳阳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领导出席和致辞。来自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近百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会议由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湖南省法学会法治反腐研究会、湘潭大学和湖南理工学院联合举办。
会议分为领导和主办单位致辞,开题报告,专家与评等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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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教授主持第一阶段会议。介绍与会领导、嘉宾,宣读全国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主任的书面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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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在书面致辞中说,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高峰论坛暨2020年主题年会在岳阳举行。谨让我代表会议主办方并以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和法治反腐研究会的顾问、湘潭大学名誉院长的名义对莅临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和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谢意。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中央准确研判反腐败斗争规律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设专章予以详细论述。监督体系的内涵极为丰富,它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必然要求,这一决策部署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统一领导”,就是整个这个监督体系是要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用党的领导统领整个监督体系。党统一领导反腐败体制机制,可以集中优势,充分发挥其效能。“全面覆盖”,就是不仅要对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全覆盖,而且对公权力行使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也要实现监督全覆盖。行使公权力的不同领域、不同方面、不同阶段都应该接受法律的监督。“权威高效”,就是建立更加完备、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监督制度,让这个制度体系更好地发挥作用、更好地运行,产生更好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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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校长卢先明教授在致辞中说,湖南理工学院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岳阳市,是一所正在快速发展的地方高校。学校办学历史可溯到1910年美国人创办的湖滨大学。政治与法学学院是我校办学历史较长的学院。各位领导、专家莅临岳阳,围绕“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一主题,交流新动态,分享新成果,明确新思路,探讨新方法,必将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智识支持。作为本次会议的承办单位,我们将全心全力做好各项会务工作,同时也十分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湖南省法学会法治反腐研究会与我校共建“法治反腐协同研究基地”为平台,在法治反腐研究领域,同国内各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更加紧密地交流与合作,共同发展,共同提高,为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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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林彰良在致辞中说,岳阳临长江、濒洞庭,总人口580万,是一座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新型工业城市、港口开放城市、交通枢纽城市、现代旅游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耳熟能详。当前,岳阳正在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动湖南开放使命,在高质量发展中阔步前行,努力建设成为产业兴旺、开放包容、品质高端、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大城市和湖南发展的新兴城市。各位专家学者汇集岳阳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献计献策,也是为我们推进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火花和智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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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法学会副秘书长罗良方在致辞中说,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高峰论坛和湖南省法学会法治反腐研究会2020年主题年会在美丽的岳阳南湖举行。今天大家云集、高朋满座,共同分享我们研究会一年来丰收的喜悦,一起谋划研究会明年的工作。法治反腐研究会是在党的十八大加强高压反腐、从严治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应运而生的一个非常年轻的一个学会。研究会年年有大项目、年年有新突破。希望研究会做到两个“始终坚持”。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法学研究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归依。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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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由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湖南省法学会法治反腐研究会和湖南理工学院共建的“法治反腐协同研究基地”揭牌成立。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龚佳禾、湖南省理工学院校长卢先明为研究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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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总结部署了湖南省法学会法治反腐研究和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工作。法治反腐研究会秘书长张永红教授受会长委托,做年会工作报告。他说,2019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湖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别是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研究会工作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一是聚焦法治反腐,项目研究和智库研究成果丰硕。在核心期刊和主流刊物发表论文共60篇,其中《新华文摘》论点摘编和《人大复印资料》转载4篇,CSSCI来源收录期刊论文20篇,CSSCI扩展版收录期刊论文9篇,其他学术刊物31篇。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组织监察法实施对策调研。承担省领导交办“监察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研究”智库项目,形成《监察法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及对策建议》研究报告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进入决策。三是监察法学精品教材出版。该教材以监察立法为逻辑起点、以监察职权为核心范畴、以监察法理为基础支撑、以相关制度、监察实践及其规律性研究为体系范围,对监察法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目前,该教材已纳入湘潭大学等多所高校的法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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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陈建军主持了第二阶段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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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是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湘潭大学教授、法治反腐研究会会长、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本项目首席专家吴建雄在开题报告中,阐明了研究的背景、价值和基本思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决策,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价值、法治价值和实践价值。其政治价值就是坚持和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法治价值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价值就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此,必须深入研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理论逻辑,深入研究这一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制度成果,深入研究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深入研究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实践路径。他表示,从今年2月项目下达至今,课题组做了大量的资料梳理、相关调研和初步论证工作。今天高峰论坛,既是研究项目的开题,更是向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学习和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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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课题组子项目负责人彭江辉在主旨发言中说,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首要的是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强化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党统一指挥”这既是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共产党,才能以强烈的历史担当精神、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及顽强的意志品质,直面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与弊端,严字当头、刀刃向内,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党的权力监督的集中统一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加强党对监督体系的统一领导,关键在于压紧压实党委领导责任,解决反腐败斗争中一些地方党委领导不力、职责不明的问题。不断加强建设本地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使协调小组的基本作用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得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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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子项目负责人田坤博士在主旨发言中说,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进党的纪检和国家监察法治化规范化。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強化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察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巡视巡查,督查落实巡视报告制度。要以加强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在整个监督体系中的导向引领作用,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使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同动作,上下贯通、形成合力,助力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形成。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把优化整合资源作为有力支撑,构建由多部门、多层次、全方位配合的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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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子项目负责人林艺芳在主旨发言中说,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纪检监察机关处于重要的中枢地位。因此,应当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当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中存在的桎梏,真正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的贯通协调,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充分践行国家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充分发挥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惩戒教育和刑罚威慑作用。应清晰把握纪检监察的共同目标,实现党规和国法的相互促进,维护党中央领导的权威性和国家治理的有序性。应精确把握纪检监察的根本依据,形成党纪国法相互保障的基本格局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协调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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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子课题负责人杨剑在主旨发言中说,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有效发挥人大主体监督和行政管理监督职责,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决定的。人大监督的实质是人民监督。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方式,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赋权,审议工作报告,检查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开展询问、质询,以实现对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权运行情况的有效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被滥用,保证国家机器按照人民意志依法有效运行。要确立各级政府领导班子的行政管理及监督的主体责任。行政机关领导班子要树立行政监督的主体责任意识,保持监督常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从严监督,把党内监督和行政管理监督有机衔接融合,同频共振,协同发力。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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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青年文化中心主任、子课题负责人张锦州研究员在主旨发言中说,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完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也就是民主监督。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创造和重要制度安排,是在我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互相监督的理论与实践中孕育而来的。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基本政治制度,民主党派的监督在价值目标和机制运行上与党和国家的治理方略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必须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展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实现民主监督常态化,关键在于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多种监督形式的互动机制和如何使各种监督方式产生互动效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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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子课题负责人李法宝在主旨发言中说,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充分发挥司法监督的法治保障作用。司法是解决社会矛盾冲突的终结机制和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作为一种理性化的运用法律规范解决纠纷的方式,司法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惩治违法犯罪,律师依法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让权利的正当行使受到法律保护,义务的准确及时履行有法律保障,避免矛盾再度发生,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管理更加有序。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对司法机关和律师执业提出了新的要求。监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调查追究,需要与司法机关紧密衔接、在配合制约中彰显法治权威。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要遵循刑事诉讼法,而且要贯彻监察法精神。在惩治职务犯罪的问题上,监察机关的依法调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律师刑事诉讼阶段介入,人民法院的依法审判,都是腐败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监察环节和诉讼环节的运行,使公职人员犯罪得到查处,人权和正当权益得到保障,以高质量的反腐败成果维护国家公权力的廉洁性、公正性和人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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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秘书长、子课题负责人牧歌在主旨发言中说,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以群众监督为基础,完善與论监督机制。毛泽东同志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群众监督为基础,是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前期,课题组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研究:一是对有序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内涵及其优势的研究。二是对加快群众、舆论监督的法治进程的研究,充分论证高度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三是对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基础性作用的研究。四是对建立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机制的研究。合理阐释舆论监督是以公民权利为基础的由下而上的监督形式,充分论证利用其他监督形式的优势形成内外结合、纵横交错的网络化监督格局的必要性,研究探索建立舆论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的良性互动机制。目前子课题组成员已基本到位,现已开展调研多次掌握一手数据资料,在“形式与本质”“功能”“效果产生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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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的会议由湖南省法学会法治反腐研究会副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李蓉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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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勇在专家与谈发言中谈了两个体会。第一个是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个课题,应该说成果丰硕,对实践指导影响力最强的课题之一,而且,一直以来团队的研究为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奠定了一个基础,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监察体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引,所以很了不起。另一个是今天的监察体制改革从过去的讲意义、进行四梁八柱的论证等一系列工作,到今天已经搭建起来了,在这个基础上,我自己的一个体会是监察体制改革的未来应该走向一个精细化的阶段,既关注监察体制的硬度,也要关注监察体制的温度。讲硬度,就是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讲温度,就要权责一致,权责相当,严管和关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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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朱有志在专家与谈发言中谈了两个问题。第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嵌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语境中,如何坚持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运行机理、构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运行机制。机理是内在的道理,机制是制度建设。这个问题是完成课题研究必须思考的宏观考量,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坚持理论和实践结合。第二,在大数据背景下,我们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如何履行体现它的新颖性、协调性。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有法治思维,又要有政治思维,还要有社会思维和战略思维。要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研究,注重用辩证的眼光、发展的眼光、系统的眼光来审视和研究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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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升元在专家与谈发言中说,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健全,一个是体系。从顶层设计上来看,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思路,非常清晰的。从微观层面来看,我们国家各行各业差别也很大,比如我们国家监察监督如何进入高校,我觉得应该还处于一个探索的阶段,中纪委在2018年下半年出台了58号文,就高校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出台了相应的文件,但是出台这些文件以后,也仅仅处于一个推行的阶段,在操作层面上仍然还是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需要我们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研究中提出建设性思路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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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法治反腐研究会副会长、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敖双红教授在专家与谈发言中说,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是具有前沿性的课题。目前我们国家的这个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所以本课题作为一个重点课题来做,是有继续研究必要的。我们的监察法已经出台了,对接监察法的政务处理法今年7月1日实施了,可能今后对于我们各部门更多的任务体现在落地、实践层面。我们国家反腐,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国家在向前发展特别是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漏洞,这种漏洞在以前的体制下滋生了腐败,应该通过健全完善反腐败体系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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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刑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健在专家与谈发言从金融法治的角度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应当关注的问题。他说,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目前我们国家的金融总资产是318.69万亿,在我们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加强金融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一部分,是比较重要的,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着眼于构建党的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我觉得要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贯通的监察合力。它涉及到党对金融工作的绝对领导的监督,人大对金融的立法监督,金融的行政监督,金融的司法监督,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金融监督体系,这样就具有实际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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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青在专家与谈发言中说,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么一个大背景下,研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意义十分重大。司法监督是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各项监督要素的法制保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要与监察机关紧密衔接,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审判监督和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加强司法机关自身监督,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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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检察长马贤兴在专家与谈发言中说,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舆论监督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各类民事主体即自然人、法人、合伙人组织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受法律保护。那么党员和公职人员是不是包括其中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但是从党员和公职人员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看,这种权利是应当受到一定限制。由于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掌握着一定的公共权力的需要,党员和公职人员必须接受社会监督。而这种监督必须以让渡部分名誉权和隐私权才能实现。我们应该要在理论上把这个问题讲清楚,以增强党员和公职人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舆论监督的合理性、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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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主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朱孝青在专家与谈发言中指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总的来说紧扣中央精神,思路比较宽,总体的思路和框架内容也是比较好的,这是一篇鸿篇巨制,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课题。我认为要做好这个重点项目,除了刚才课题组的开题报告、主旨发言和专家们的点评之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总体上要加强精细化研究,既要研究监督的硬度,也要研究监督的温度。二是要研究监督体系的地位、结构、目标。特别是监督体系怎么来构建、原则是什么、有哪些原则等等。三是要研究怎样加强人大的监督。在国家层面,人大是国家的一个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国务院是它的实施和执行的机构。对国家的权力来说,怎样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就是一个重大问题。四是要研究如何加强财经方面的监督。包括如何管好预算,如何实现领导人财产公开,如何加强金融监管,如何健全完善会计制度等等。五是要研究如何加强舆论监督。强化类似新华社那样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职能。六是要研究如何加强职务犯罪调查功能,一方面在正确标准上考虑职务犯罪的特殊性,一方面要加强对职务犯罪调查的监督。七是要研究舆论监督和执法司法的关系。舆论监督执法司法是必要的,但舆论监督和执法司法要求又应该有界限。界限和分寸如何把握,需要我们做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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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原纪检监察研究所所长、反腐败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姬广勤在总结讲话中说,我们这次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主题年会开得很好,大家从四面八方汇集到历史文化名城岳阳,围绕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个主题,各抒己见,进行了深入的学术研讨。为新的起点上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献计献策,无论是课题组的开题报告,还是各位专家学者的研讨发言,大家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一宏大命题的“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做?”达成了共识。充分展示了法学理论界和法治实务界专家学者的智慧学识、责任当担和时代风貌。我们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主题和历史契机,倾其所能,尽其最善,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形成完备的反腐败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反腐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反腐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反腐保障体系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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