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入监察腐败犯罪调查程序问题研究
律师介入监察腐败犯罪调查程序问题研究
发布: 杨立邦  发表时间 : 2019-09-21 浏览 : 13057

摘要:监察法的实施以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确立了监察机关在打击腐败犯罪领域的主导地位。但因腐败犯罪调查性质不明,在监察机关展开腐败犯罪调查时,自身违规调查如何处置,两法皆未给予足够关注;基于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律师是否有权介入腐败犯罪调查阶段,两法亦未对此进行立法明确。故有必要对腐败犯罪调查的律师介入问题进行研究,从腐败犯罪调查权性质入手,聚焦律师介入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进而明确律师介入的角色及赋权属性。 

关键词:腐败犯罪; 律师介入; 辩护权;

DOI:10.15907/j.cnki.23-1450.2019.05.019

分类号:D925.2;D922.11;D926.5

法治反腐研究网推荐您查阅学习参考

Copyrights©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 010-68630301    010-51077890
传真:010-51077890   服务邮箱:anticorruption_vip@163.com
本网法律顾问杨剑提示: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湘ICP备19014771-1